医疗保险行业分析:参加职工医保合计达34455万人
2023年03月21日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120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印发《“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此规划是重要的顶层设计性文件,是重要的医保工作纲要。规划针对基金安全、保障程度、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制定了明确的目标。目标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格局总体形成。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16年7月14日,人社部公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运行机制,同时,将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稳定在75%左右。2016年10月,全国已有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陕西、青海、宁夏、新疆、兵团在内的20省份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已全面实现整合。
据杭州中经智盛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发布的《2022-2026年医疗保险行业现状调研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显示:我国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参加职工医保合计达34455万人,比上年增加1530万人。其中在职职工25429万人,同比增长5.0%;退休职工9026万人,同比增长3.7%。
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等其他人员三类参保人(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分别为23317万人、6387万人、4751万人,分别占参保总人数的67.7%、18.5%和13.8%。
受疫情影响,就诊量同比上年有所减少,人均就诊次数下降至5次/人。参加职工医保人员享受待遇17.9亿人次,同比减少15.6%。
在实际的医疗保险实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职工医保未实行全覆盖,医疗保险制度设计不完善,医疗保险报销水平无法满足健康需求,医保基金监督不完善,政府对医疗资源投入力度不足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医疗保险机构需要针对问题逐个击破,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医疗保险普惠全国人民的价值。
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在发展中还存在部分问题,这些问题复杂且繁琐,既涉及到制度、人力资源、资金、技术,又涉及到法律法规、历史和国情,要完善医疗保险体系的构建情况,需要全国各个部门、各个相关系统通力合作,与良好的协调,同时,还需要一定的财务资金支持才能实现,这是一项十分庞大的系统性工程,并非在短时间内能够一蹴而就,研究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各方的重视,在理论上对该课题的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完善医疗保险体系建设是一项千古的惠民工程,希望在各方的努力和推动下,我国的医疗保险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改善,各部门能够加快医疗保险体系的硬件及软件设施建设,为我国医疗保险体系的良性发展夯实基础。